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补充办理桥梁水行政许可手续的函》文件精神,以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我们中心现需对8座在役桥涵(6座桥梁、2道涵洞)进行技术论证,补办水行政审批手续。现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采购方式
我们中心计划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通过阳光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技术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包括桥梁设计资料、河道水文资料、防洪工程资料、其他涉水工程资料等;
(2)汇总和分析桥址河段勘察测量资料,并补充必要的测量工作,为防洪评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开展河道及桥梁现状分析,复核防洪标准,进行水文计算、壅水计算、防洪工程稳定分析等,对评价桥梁行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评估);
(4)编制防洪评价(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5)完成评价桥梁水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申请、评审、修改等工作,直至取得水行政许可手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依法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近三年来(2020年至2022年)至少完成两项及以上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三)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先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jygzyjy.gov.cn/f)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用注册认证通过的用户名(手机号)登录报名,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内容在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9日,共计3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文
电 话:17793774399
电子邮件:1182732407@qq.com
公示期间,请意向合作单位填写附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提出。
附件:1.投标意向回执表
2.资格证明文件清单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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